《国风·邶风·谷风》先秦 / 佚名
习习谷风,以阴以雨。黾勉同心,不宜有怒。采葑采菲,无以下体?德音莫违,及尔同死。
行道迟迟,中心有违。不远伊迩,薄送我畿。谁谓荼苦,其甘如荠。宴尔新婚,如兄如弟。
泾以渭浊,湜湜其沚。宴尔新婚,不我屑以。毋逝我梁,毋发我笱。我躬不阅,遑恤我后。
就其深矣,方之舟之。就其浅矣,泳之游之。何有何亡,黾勉求之。凡民有丧,匍匐救之。
不我能慉,反以我为仇。既阻我德,贾用不售。昔育恐育鞫,及尔颠覆。既生既育,比予于毒。
我有旨蓄,亦以御冬。宴尔新婚,以我御穷。有洸有溃,既诒我肄。不念昔者,伊余来塈。

创作背景
这首诗是遭到丈夫遗弃的女子写的诉苦诗。从朱熹的《诗集传》、方玉润的《诗经原始》,到今人高亨的《诗经今注》和程俊英的《诗经译注》等均取此说。陈子展《诗经直解》说:“《邶风·谷风》,弃妇之词。或疑《小雅·谷风》亦为弃妇之词。母题同,内容往往同,此歌谣常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