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别董大二首·其二》唐代 / 高适

六翮飘飖私自怜,一离京洛十余年。
丈夫贫贱应未足,今日相逢无酒钱。


创作背景
这两首送别诗当作于唐玄宗天宝六年(747年),送别的对象是著名的琴师董庭兰。当年春天,吏部尚书房琯被贬出朝,门客董庭兰也离开长安。当年冬天,高适与董庭兰会于睢阳(故址在今河南省商丘县南),写了《别董大二首》。